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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建筑类初、中级职称评审 参评需满足七条件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评审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进行了说明。

  记者了解到,凡是需要参加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需要满足思想政治条件、岗位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业绩条件、论文条件、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继续教育条件等七项条件。需要申报的人员,应当由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至少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对于越级上报或以个人名义上报的,均不予以受理。

  同时,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岗位,须在该专业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同时,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据悉,评审申报材料应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内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离退)处,逾期将不再接收。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9.19 张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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