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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 世界住房日”宣传活动情况的函
青建计函[2017]37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外事司: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建办外函[2017]478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总结住房城乡建设在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大力宣传我省在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深入交流住房城乡建设在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建设装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创造安全、适用、健康的居住环境。根据通知要求,我厅组织成立了专门机构,落实了专项资金,并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世界城市日 世界住房日”的相关知识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排部署我省两市六州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并安排拨付各市州宣传工作22万元整。

  二、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宣传

  我厅积极响应在广州召开的2017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展示城市发展成果,宣传城市建设进步为人民群众带来的切身改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建设,推动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安排各市州于10月31日结合各地实际,在当地组织开展“世界城市日 世界住房日”宣传活动。

  (一)积极参与全球主场活动

  我厅按照活动要求,由副厅长带队,城市建设处处长、综合计划财务处处长随同,代表青海省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1日赴广州参加“2017年世界城市日—城市治理创新实践展”等系列活动,协助做好各项参展工作。

  (二)扎实开展省内宣传活动

  我省各市州高度重视“世界城市日”作为我国成功申设的首个城市主题国际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各市州设置8个宣传点,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有奖竞答、发放纪念品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省市级报社、电视台等新闻传媒,专门配置宣传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各地群众展示我省各地区城乡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的变化,全面反映我省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成效。

  “世界城市日 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引起了来往市民们的浓厚兴趣,他们主动取阅宣传手册,听取宣传员围绕绿色规划、绿色民生、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方面的讲解。西宁市特别以“一芯双城、环状组团发展”生态山水新格局、构建“一芯两屏三廊道”城市生态屏障、“畅通西宁”外环内网建设进展、高原美丽乡村规划及特色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海绵试点城市建设情况以及近年来在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等方面进行宣传。通过与城市建设者面对面进行深入交流,从质疑到释惑,市民朋友们纷纷对如今的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人居环境变化点赞,感叹近年来我省的创新发展带给市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提升,并对我省未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宝贵意见。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推动了更多市民群众参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工作中来,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展板102块,悬挂横幅26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5万余份,22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受益处群众达4万余人。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我省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关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投身环保实践,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为推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我省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方面取得的成绩

  (一)切实推进绿色发展

  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态度和坚定决心,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四个转变”重大要求,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1.全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一是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是西部地区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对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三是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能源,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集中连片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四是注重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研究藏区建筑利用太阳能供暖和建筑围护结构蓄能技术,我厅通过实施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等工作,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

  2.配合中央督察组督查工作成效显著。城镇环境保护设施得到进一步巩固,玉树州3县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果洛州6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已与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联网;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5个100%”要求,确保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赴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境祁连和门源百里花海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展了现场核查,督导相关地区及部门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卫生进行清理,部分植被破坏区域予以恢复,有效促进了风景名胜区生态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

  (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我厅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会议精神,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提高综合承载力的同时,大力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1.行业改革成效显著。启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成功申报西宁市、格尔木市为国家“城市双修”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城市,制定了《青海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5号),全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省编办已正式批复成立省城管执法监管局,同时已确定西宁、海东、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和大通县为先行试点地区,正在全力推进各试点工作。

  2.建筑业发展保持增长态势。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1号),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杭萧钢构“钢结构”技术建设的“新型绿色建筑工业化制造基地”项目完成一期建设,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青海平兴集团引进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技术已开工建设,年生产能力达到120万平方米。率先在海西州、西宁市、海东市启动装配式建筑试点工作,海西州德令哈市干部周转房项目、西宁市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7、8号地块项目等项目均为钢结构。

  3.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二是下移执法重心,依法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三是抓好城市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落实“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全过程,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进取、攻坚克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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